负责编制全县国土规划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、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工作;指导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; 拟订未利用土地开发、土地整理、土地垦复和耕地开发计划并组织实施;制订土地资源治理和保护措施, 组织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;负责农用地用途管制;会同有关部门制订和实施基本农田保护措施; 负责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上报和制订补充耕地方案;负责新增耕地项目的报批和项目的跟踪管理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