建设用地改变用途审批 ● 办文时限:15个工作日 ● 办文程序:申报单位申请→窗口收文→用地股承办人办理→股长审核→局领导审批签发→窗口发文 ● 所需资料: (1)用地单位要求改变土地用途的申请书; (2)有关土地权属材料(土地证书或用地批准文件); (3)改变土地用途呈报表; (4)县政府有关批准文件; (5)规划部门出具建设用地规划功能变更意见书; (6)用地红线图及平面位置图。